|
近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秉持“司法為民、調判結合”理念,通過先行調解成功化解一起因鄰里噪音引發的相鄰關系糾紛。法院以柔性司法化解矛盾、修復鄰里情誼,既妥善回應了當事人訴求,又守護了社區和諧穩定,讓司法溫度直達人心。 原告張某與被告林某系樓上樓下多年鄰居,2025年以來,林某家孩子日常練琴及生活活動產生的噪音,讓樓下的張某不堪其擾。夜間難以安睡、白天精神不振的困擾,嚴重影響了張某的正常生活。期間,張某多次主動與林某溝通協商,但雙方因立場分歧始終未能達成共識,矛盾逐漸升級。無奈之下,張某將林某訴至法院,要求其停止噪音侵害并賠償精神損失。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深知相鄰關系糾紛的特殊性,一紙判決雖能定分止爭,卻可能傷及多年鄰里情分,甚至激化矛盾。為此,法官決定優先采用調解方式,以“解紛+睦鄰”為目標,全力促成雙方和解。 調解初期,雙方情緒激動、各執一詞。張某細數噪音帶來的長期困擾,認為林某未能盡到合理管控義務;林某則坦言孩子練琴是必要的學習活動,自己已盡力控制時間和音量,覺得張某的要求過于苛刻,自身也有難處。面對僵局,法官并未急于評判,而是先分別與雙方促膝長談,耐心傾聽訴求、疏導情緒。 對林某,法官詳細釋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相鄰關系的規定,明確不動產相鄰權利人應當遵循“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行使自身權利時不得損害相鄰方合法權益,練琴雖屬正當需求,但需兼顧鄰居的生活安寧;對張某,法官則勸導其換位思考,理解鄰里培養孩子的難處,鄰里相處應秉持包容互諒的原則,遇事多溝通少爭執。 為讓調解更具針對性,法官還專程前往雙方住所實地查看,現場核實噪音產生的時段與實際音量,結合房屋結構特點與隔音情況,與雙方共同探討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經過多輪耐心溝通、反復協調,雙方最終放下成見、達成共識:林某承諾在鋼琴下方安裝專業隔音墊,將孩子每日練琴時間嚴格控制在晚7點至8點之間,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影響;張某對該方案表示滿意,自愿放棄精神損失賠償訴求,并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 此次糾紛的成功化解,是江源林區基層法院深入踐行“楓橋經驗”、推進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的生動實踐。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將始終堅持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通過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修復了鄰里情誼,以司法力量為轄區和諧穩定筑牢根基。 初審:郭小宇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
技術支持:迅達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