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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區基層法院高效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從立案到履行完畢僅用10天,促成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并當場履行,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生動詮釋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林區基層的落地實踐。 2023年,被告孫某因臨時資金周轉困難,向原告劉某借款5萬元,雙方口頭約定短期內歸還。劉某基于鄰里信任當日交付現金。但此后經多次催要,孫某始終未還款,劉某遂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迅速研判,此案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且雙方無根本性矛盾,具備調解基礎。為減輕群眾訴累、實質化解糾紛,法官堅持“調解優先、能調則調”原則,主動開展“背對背+面對面”調解。 一方面,向孫某釋明《民法典》關于民間借貸的相關規定,指出其違約行為不僅需承擔法律責任,還可能影響個人征信;另一方面,引導劉某理解對方實際困難,建議給予合理履行期限。經過耐心溝通,雙方互諒互讓,孫某承諾10日內一次性償還本金5萬元,劉某主動放棄利息主張。 協議簽訂當日,孫某即履行全部還款義務,雙方握手言和,并對法院高效、溫情的處理方式表示感謝。 該案雖標的不大,卻是群眾“急難愁盼”的真實寫照。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始終秉持“小案不小辦”理念,將每一起民生“小案”作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大考場”,通過快調快審、釋法明理、督促履行等舉措,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 初審:郭小宇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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