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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區基層法院成功調處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法官秉持“情法交融”的調解理念,不僅幫助六旬老人魏某追回拖欠的2000元工資,更以柔性司法為弱勢群體維權樹立了典型范例。 2025年7月,六旬老人魏某入職于某經營的砂石廠務工,雙方約定工資按日結算,每日完工后即可領取當日報酬。好景不長,自同年9月起,于某便以砂石廠經營虧損為由,提出工資暫不日結,待廠子盈利后再統一發放。 2025年10月至11月,魏某依舊堅守崗位按時務工,期間多次向于某討要拖欠工資,卻屢屢被對方以“廠子虧錢”為由拒絕。多次催要無果后,無奈的魏某將砂石廠經營者于某訴至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希望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查閱卷宗材料。在梳理案情時發現,該案事實清晰、爭議焦點明確,調解是化解矛盾的最佳途徑。為高效解決糾紛,承辦法官在開庭前主動聯系雙方當事人,傾聽各自訴求與難處。 溝通中,魏某坦言自己沒有固定收入來源,日常生計全靠打零工維持,加之身患多種疾病,這筆被拖欠的工資對他而言至關重要。于某則表示,自己對拖欠工資的事實并無異議,只是近段時間砂石廠經營效益持續低迷,確實存在支付困難。 了解到雙方的實際情況后,承辦法官從情、理、法三個層面入手展開調解。一方面,法官向于某釋法明理,清晰告知其拖欠勞動報酬需承擔的法律后果,同時引導他換位思考,體諒魏某的生活窘境;另一方面,法官也向魏某客觀說明砂石廠的經營現狀,讓他理解于某的難處。 經過法官耐心細致地調解,雙方當事人最終冰釋前嫌,達成一致調解協議。于某承諾在15日內,將拖欠的2000元工資一次性支付給魏某。調解結束后,兩人握手言和,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司法效果。 初審:郭小宇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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