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灣溝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間借貸糾紛案。原告季某與被告于某本是多年摯友,這場因信任而生、因困境起隙的糾紛,最終在司法調解的助力下,以被告主動還款的誠懇態度畫上溫暖句號。 2024年,經營生意的于某突遇資金周轉難題,幾經斟酌后向好友季某提出100萬元的借款請求。出于多年的信任,季某毫不猶豫地拿出積蓄借出,并約定10日內還款。還款期限屆滿后,季某因家庭急需用錢向于某催討欠款,而此時的于某已因生意失敗陷入窘境,只能坦言無力償還,僅承諾經濟好轉后必定履約。然而此后,季某多次催討均無果,無奈之下只得訴諸法律,將昔日好友告上法庭。 庭審中,于某態度誠懇:“法官,這筆錢我認,還款義務我也清楚。”他向法官說明,生意失敗后資金回籠緩慢,但自己愿意承擔全部責任,盡快還清欠款。“這樣既能讓季某放心拿到錢,也請法院監督我執行,我不想因為這事丟了多年的友情,更不能丟了信譽,懇請您幫我們促成調解?!?/p> 于某的誠意為調解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承辦法官秉持“調解優先、案結事了”的原則,第一時間與季某溝通,詳細告知其于某的經濟現狀、還款誠意及具體方案。季某念及多年情誼,也理解于某的處境,明確表示只要債權能得到保障,愿意通過協商解決糾紛。 在法官的耐心引導下,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于某于2025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給付季某借款本金100萬元及利息10萬元,共計110萬元。此案的圓滿解決,不僅高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化解了好友間的矛盾隔閡,用司法溫度為構建和諧人際關系注入了正能量。 初審:郭小宇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
技術支持:迅達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