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婚姻財產糾紛案件,獲得當事人一致好評。 原告李某與被告劉某經人介紹相識,于2022年10月登記結婚。婚前,被告再三承諾向原告支付20萬元作為結婚彩禮。因該筆彩禮款已存入定期存折,為保障利息不受損失,經雙方協商,被告于訂婚時將總計20萬元的6張定期存折交付原告保管,約定待存款到期后,取出本金及利息一并交付原告,期間未向原告提供存折密碼。然而,部分存折到期后,被告劉某擅自將到期款項取出并轉入個人賬戶。原告多次與被告溝通協商,要求其按約定交付款項,但被告始終拒絕履行承諾,原告無奈之下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充分考慮婚約財產糾紛的特殊性,秉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先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前調解。庭前調解未果后,法官及時組織雙方開展證據交換,明確彩禮金額、共同生活時間等相關關鍵事實,并引導當事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理性評估訴訟風險。庭審結束后,法官隨即組織雙方開展庭后調解。針對雙方對立情緒較濃的情況,法官采取“背靠背”調解方式,通過反復溝通疏導,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協議,被告劉某一次性向原告李某支付15萬元。 近年來,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始終秉持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工作理念,既彰顯司法的公正權威,更傳遞司法調解的溫度,用心用情化解基層矛盾。 初審:郭小宇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
技術支持:迅達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