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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學期伊始,為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沐朝陽·向未來”法治副校長宣講團走進校園,為師生們帶來一堂堂生動而深刻的“開學第一課”。 以案為鑒 提升自我保護意識 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清和人民法庭庭長李清香走進安達小學,以關于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規定為切入點,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與校園生活息息相關的重點內容,結合具體案例以案說法,深刻剖析案件發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和應吸取的教訓,教育引導同學們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分清欺凌與玩笑,在面對他人侵害行為時勇敢說“不”,共同努力讓法治的陽光灑滿校園每一個角落。
學會溝通 有效防止侵害 在艷春小學“法治第一課”上,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法治副校長李東陽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通過互動問答、播放宣傳短片等多種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同學們講解了校園欺凌的定義、表現形式、危害影響、應對策略。法官著重強調了“雙向溝通”的重要性:未成年人產生不良行為或受到不良行為的侵害,往往同時存在著與家長、老師之間溝通不暢的問題,未成年人如果遇到自己解決不了的困境,要勇于開口述說自己遭受的困境、受到的傷害,要記得身后還站著家人、老師、社區、政府等各種可以提供支持的力量,能夠及時進行溝通是解決困難的有效方式。
下一步,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將持續做實做優“沐朝陽·向未來”法治副校長工作,常態化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公眾開放日”“送法進校園”等普法宣傳活動,推動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用法治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之路。 初審:張立蘊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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