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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申請執行人孫某、楊某專程來到德惠市人民法院,將繡有“新人倍出執法強 多年積案一朝結”字樣的錦旗親手交到的執行法官梁湖與法官助理邢佳明手中,對德惠法院執行局鍥而不舍、傾力執行,最終為其追回五年前判決的欠款表示由衷感謝。 案情回顧 2007年6月,因與長春某機械租賃公司租賃合同糾紛,徐某向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孫某出具欠條一枚,欠條載明具體情況及租金3.6萬元并約定還款時間。到約定日期后,孫某并沒有收到上述租金,經多次催要無果,遂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徐某給付長春某機械租賃公司壓路機租金3.6萬元。判決生效后,徐某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孫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經過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迅速展開調查、查控財產,經查被執行人徐某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案件一時陷入僵局,不得已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方式結案。由于長春某機械租賃有限公司因經營不善,經全體股東召開股東會議確認孫某、楊某為該公司的全部股東,申請執行人由長春某機械租賃有限公司變更為孫某、楊某。二申請執行人兩次申請恢復執行,經恢復立案查控后,均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案件暫時擱置下來。 2025年,案件迎來轉機。在德惠法院執行局專項清理積案行動中,案件承辦法官梁湖通過線上網絡查控系統數據篩查與線下走訪調查核實的雙查控模式,掌握到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卡有存款收入的關鍵線索,第一時間組織團隊干警召開案件研判會,逐一審視執行難點、預判潛在風險,對財產凍結、溝通協調、款項兌付等環節制定精細化執行方案。在鎖定財產線索后,執行團隊依托執行指揮平臺第一時間對被執行人銀行卡進行線上控制,快速完成線上凍結操作,確保被執行人賬戶資金“不流走、不轉移”。 與此同時,執行團隊成員與徐某多次通過電話溝通、當面約談等方式,向被執行人耐心釋法明理,既闡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法律后果,又從情理角度疏導其對立情緒,引導其正視自身責任。在執行團隊法理相融、耐心細致地反復溝通下,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最終放下分歧,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同意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12月4日,隨著款項足額轉入申請執行人賬戶,為這起執行案件畫上了彰顯司法溫度與執行力度的圓滿句號。 錦旗是認可,更是鞭策。德惠法院將始終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持續提升訴訟服務水平,用心用情解決好群眾的急難愁盼,努力讓司法有力量、有溫度,照亮每一條維權之路。 初審:張立蘊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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