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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有效預防和遏制校園欺凌行為,營造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近日,鎮賚縣人民法院干警走進校園,以“校園欺凌的防范與處置”為主題,為全體師生開展了一場法治宣講活動。
宣講現場,法院干警結合校園生活實際,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為師生們明確了校園欺凌的法律定義,詳細拆解了身體欺凌、語言欺凌、社交欺凌、財務欺凌、網絡欺凌五種常見表現形式,通過具體場景分析,讓師生們深刻認識到校園欺凌不僅會對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傷害,還會破壞校園秩序,觸碰法律紅線。 針對部分學生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是否免責”的認知誤區,干警重點解讀《刑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指出,校園欺凌絕非“同學間的小打小鬧”,而是具有社會危害性的違法行為,施暴者需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相應責任——輕則面臨民事賠償、行政處分,重則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即便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監護人也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且相關違法記錄將對個人未來升學、就業等產生終身影響,務必敬畏法律、堅守底線。
在防范與應對環節,干警給出具體可行的指導建議,強調,遭遇校園欺凌時,要優先保障人身安全,保持鎮靜、避免正面沖突,可通過迂回方式拖延時間、尋求求救機會;要第一時間向老師、家長全面反映情況,清晰說明欺凌發生的時間、地點、具體行為等關鍵信息;若問題未得到妥善解決,可向教育部門、公安機關等持續求助,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倡導同學們做到“三不”:不做受害者,加強自我防護、友好待人;不做欺凌者,摒棄暴力思想、遵紀守法;不做旁觀者,拒絕參與欺凌、主動伸出援手,共同抵制校園欺凌行為。 此次法治宣講活動,既普及了法律知識,又強化了師生的法治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為構建平安校園、法治校園奠定了堅實基礎。師生們紛紛表示,今后將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主動抵制校園欺凌,爭做文明守護者,共同守護校園的和諧與安寧。 初審:張立蘊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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