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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通過溫情調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歷時十年的民間借貸糾紛,當事人單某與王某在法官的耐心疏導下達成和解協議,握手言和,為這樁久拖未決的舊案畫上了圓滿句號。 十年前,王某因資金周轉需要,向單某借款12.8萬元,并約定還款事宜。然而,還款期限屆滿后,王某因經濟困難未能履約,單某多次催討無果,最終訴至法院,請求依法維權。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細致查閱卷宗、核實借貸事實,充分考慮到該案時間跨度長、雙方情緒復雜等因素,認為若簡單判決,不僅難以實現案結事了,還可能激化矛盾。為此,法官決定以調解為抓手,力求實質化解糾紛。 調解過程中,法官一方面向王某釋明《民法典》中關于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定,強調償還債務是其應盡的法律義務,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另一方面,也認真傾聽王某的實際困難,引導單某換位思考,給予合理寬限。經過多輪溝通與釋法析理,雙方逐漸放下成見,最終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王某將于2027年5月1日前,分期向單某償還本金及利息共計23萬元。 協議簽署后,雙方均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單某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王某也獲得了喘息之機,得以在可承受范圍內履行義務。該案的成功調解,不僅有效化解了長達十年的積怨,更體現了司法的人文關懷與溫度。 近年來,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始終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充分發揮司法調解在定分止爭中的獨特作用,努力讓每一起案件都傳遞公平正義,讓每一位當事人都感受到司法的溫情與力量。 初審:郭小宇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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