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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灣溝人民法庭成功調處一起因房屋發霉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最終因證據不足且司法鑒定成本過高,原告主動向法院申請撤訴,一場鄰里矛盾在司法溫情與法治釋明中得以妥善化解。 原告張某與被告劉某系多年上下樓鄰居。今年夏季,張某時隔近一年返家時,發現房屋整體出現霉變,家中柜子已變形無法正常開啟。張某認為房屋受損系樓上劉某家生活用水滲漏所致,隨即找到劉某交涉,雙方協商無果后,張某將劉某訴至法院,要求其承擔財產損害賠償責任。 案件審理階段,承辦法官第一時間前往涉事小區實地走訪。經查,該小區屬于老舊小區,無專業物業管理。今年年初,一場春風刮落了小區樓頂部分設施,致使張某、劉某所在樓棟一側的住戶均不同程度遭受降雨侵襲,普遍出現房屋漏水問題。承辦法官還在劉某家中發現,其屋內同樣潮氣濃重,柜內霉變情況也較為嚴重,周邊其他業主也紛紛反映家中因樓頂破損漏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 但張某仍堅持認為,無論漏水成因是生活用水還是降雨,水均是從樓上滲入自家,劉某理應承擔責任,并強烈要求通過司法鑒定明確責任劃分。為切實維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承辦法官多次與張某溝通,耐心明理釋法,向其闡明盲目啟動司法鑒定不僅會大幅增加維權成本、擴大損失,還會進一步破壞多年的鄰里情誼,打“氣官司”得不償失。經過法官的悉心疏導,張某綜合考量后,最終向法院提交了撤訴申請,鄰里間的矛盾就此平息。 下一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灣溝人民法庭將持續聚焦轄區和諧穩定的法治需求,以更接地氣的司法服務、更有溫度的辦案舉措,妥善化解各類鄰里糾紛,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為轄區基層治理筑牢法治根基。 初審:郭小宇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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