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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能沒有完整的家,我們再試試……”近日,在江源林區基層法院灣溝人民法庭,原本態度堅決的離婚糾紛案當事人原告羅某,向承辦法官提出撤訴申請,與丈夫黃某重歸于好。 據悉,羅某與黃某結婚十二年,育有一對十二歲的雙胞胎女兒。起初,家庭和睦,身邊人羨慕不已。但近一年來,因為經濟壓力大,以及原告身體不好沒有得到被告丈夫的關心關愛,兩個人產生了矛盾,羅某認為夫妻感情破裂,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離婚并確定兩個孩子的撫養權。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考慮到雙胞胎孩子還小,需要一個完整、健康的成長環境,沒有簡單的推進庭審,而是耐心與雙方“背對背”溝通。在溝通中承辦法官了解到,羅某四十多歲生下這對雙胞胎,兩人對孩子均疼愛有加。于是,承辦法官在調解過程中一方面從法律角度講解離婚對孩子成長的影響,另一方面讓兩人回憶共同撫養孩子的溫馨片段,也讓被告體諒原告作為一個大齡產婦和母親的不易,多給予羅某一些關懷。原告羅某也決定給彼此一個機會,希望能看到黃某的改變。 最終,羅某提交了撤訴申請書。此次調解不僅化解了一場家庭糾紛,更守護了兩個孩子的童年,讓瀕臨破碎的家庭重拾溫暖。今后,江源林區基層法院也將繼續堅持把“情、法、理”深度貫穿于案件審理全過程,讓群眾真真切切感受到有溫度的司法服務。 初審:郭小宇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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